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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伯温6374cσm作为主编单位承担的国家标准“纤维增强塑料设备和管道工程技术规范”制订计划,已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3年1月14日批准下达。
背景:
当前在国家环保和节能减排政策的指导下,为了满足各行业对设备和管道防腐蚀等方面的技术要求,出现了大型和超大型的纤维增强塑料(玻璃钢)脱硫脱酸吸收塔、烟塔合一管道、整体玻璃钢排烟管道和烟囱、海水淡化用设备和管道等新型的工程应用形式,这些设备和管道均要求具有设计使用寿命长、耐腐蚀等特点,因此对结构的可靠性要求非常高。
多年来,通过对国内外玻璃钢设计单位、制造企业和用户的调研,发现多数设计单位及制造企业都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:
一是在纤维增强塑料(玻璃钢)设备和管道设计、制造、安装过程中,国内相关标准已不能适应工程的使用要求。
随着原材料、制造工艺、制造装备、设计理论的发展与创新,已有的国内相关标准已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要求。
二是纤维增强塑料(玻璃钢)设备和管道工程没有涵盖设计、制造、安装和检验的国家标准,与国际标准无法对接。
目前国家玻璃钢设备仅有《玻璃钢化工设备设计规定》(HG/T 20696-1999)的行业标准,且与国际标准差异很大,无法对接。
由于国内还没有相应的设计、制造、安装和检验的国家标准,影响了纤维增强塑料设备和管道工程市场的健康发展。在承接国外公司的工程时,因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国家标准而不得不采用国外发达国家的标准;在制作很多有外资企业参与投资的玻璃钢设备以及出口设备时,经常会因为采用的设计和计算方法、验收标准的不同而产生意见和分歧,在进行多次的技术交流后,最终结果多是根据国外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制作。这给国内企业承接国外的总承包工程或承接国外公司的工程设计、制造、安装带来了采用技术标准上的壁垒。
为了加强对纤维增强塑料(玻璃钢)设备和管道工程设计、制造、安装的指导和质量控制,提高纤维增强塑料设备和管道工程的设计、制造、安装水平,亟需制订国家标准《纤维增强塑料设备和管道工程技术规范》,以满足工程设计、制造和生产的之需。
制订《纤维增强塑料设备和管道工程技术规范》,对国家重大工程、重点项目在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中的纤维增强塑料(玻璃钢)设备和管道工程的设计、制造、安装及验收,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。可以统一规范纤维增强塑料设备和管道工程设计、制造、安装及质量验收标准,以满足化工、石化、石油、冶金、有色、电力等行业的使用要求。
按照进度安排,《纤维增强塑料设备和管道工程技术规范》将于2014年底完成。